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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找了一份工作,在该公司门店培训舞蹈和化妆课程七天,而后签订了一份艺人经纪合作协议,该公司门店派我到市场进行锻炼,实际是在某某酒吧,我以为是正常跳舞工作内容,但是真正工作内容是陪同客人喝酒并推销点舞,到现在为止我上班了一个星期,但是现今我无法继续履约合同约定,想要解除协约,但是公司需要我赔偿5000元的培训费用以及若干违约费用,请问我需要赔偿吗

广东省-东莞市 合同纠纷 2024-01-27 05:49:50
用户:189*****810
律师回复(2)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111人

    回复于2024-01-27 06:29:31

    不需要理会。 可以提供处理思路。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23人

    回复于2024-01-27 07:24:03

    不用赔偿,单位属于从事有偿陪侍服务。本身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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