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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咨询一下,2023.10.18入职,11.23提的离职,期间公司未提出签订合同,至今未发放11月份工资,仲裁可以主张11.19-11.23的双倍工资差额吗,工资是微收款码发放,记录看不出打款方,有备注10月劳务费,这边劳动局说看不出打款方不能作为证据,但聊天记录有提到过11月份劳务费,那可以在仲裁申请书上主张那几天的二倍差额吗,有希望吗

云南省-昆明市 劳动争议 2024-01-19 04:22:30
用户:199*****208
律师回复(3)
  • 王香妮律师

    月帮助48人

    回复于2024-01-19 06:06:57

    建议一对一详细咨询全面沟通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26人

    回复于2024-01-19 07:40:35

    可以主张的,但你证据明显不足,很难获得支持

  • 回复于2024-01-19 08:22:03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要从第二个月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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