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1在东城,被宠物店拉着推销买猫粮送猫的服务,签了一个猫咪领养协议,合同包括3980元的猫粮,然后12.6的时候猫咪病死,检查有带猫瘟,宠物店当时没有出示检疫证,医生也怀疑是宠物店打兴奋剂出售的病猫,因为猫咪死亡,所以找宠物店想退掉3980的猫粮套餐,宠物店不同意,还很嚣张说猫咪肯定是我们害死的,认为检测出病毒的报告单是我们作假的。合同有写,如果猫咪死亡不能继续履行猫粮服务要赔5000,如果是确认店家的问题则不用赔付,现在店家不承认是他们的问题,应该怎么办呢。然后店家还在合同里面同时约定,七天内猫咪死亡,店家可以免费换猫,店家现在想强制我们领养一只新的猫咪,不给我们退猫粮
广东省-东莞市
合同纠纷
2024-01-15 22: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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