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生于2022年9月22日厦门,原于债务人欠债无法履行,而将其名下独立自然人公司授权于债权人共同经营管理,利润用于先行偿债,直至2023年9月27日债权人屡次发现债务人利用虚假交易套取客户合同款项进行有偿借款,待把货物自行处理后还款给客户。因此债权人扣押了虚假合同里的货物,目的也是为了自助救济。
2、目前的情况是债权人已经向法院递交起诉等待立案。
3、现就此货物债权人是否有处分权?债务人以公司名义向公安报案侵占,公安没接受立案;债务人又以公司名义向法院起诉侵占是否成立?
福建省-厦门市
债权债务
2024-01-09 08: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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