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期纠纷
因租赁房屋楼上加盖施工,被迫终止租赁,按照双方当时签订的合同,若终止合同,需要提前一个月告知或者多付一个月租金,房东在拒绝我们多付一个月租金的提议后,答应按提前一个月告知处理,在这一个月中间五(2023年12月8日-2024年1月7日),我们12月10日搬离该租房,并交给房东一把钥匙。方便其转租,房屋在12月26日顺利转租并入住,房东在1月7日退房租及押金,却以各种理由拒绝退物业费及取暖费,并私自以卫生不达标扣500元,共计扣费1870元,并在未达成满意结果时,删除拉黑,拒绝沟通。请问,房东此举是否违法,我们如何维护应得利益?
山西省-临汾市
合同纠纷
2024-01-07 20:5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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