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在淘宝买了一个枕头,商家宣传说枕头面料为A类,我到手后结果是B类,我向淘宝官方提出要求退一赔三,淘宝说他们没有执法权,我申请信息披露(有店家姓名、手机号、地址)后在微信公众号南通12345投诉,后面告诉我说手机打过去接了但没人说话,地址太过笼统(某家私对面)他们查不了,我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条的规定,要求淘宝对我进行500元赔偿,淘宝却称商家不构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中所规定的欺诈,他们说欺诈需要我有经济损失,且已经对订单进行了仅退款处理并给了我等同于订单价格的补贴。请问,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欺诈的定义是什么,商家对商品的宣传为A类,我到手为B类,这点构不构成欺诈

湖南省-邵阳市 其他 2023-12-25 22:22:33
用户:131*****253
律师回复(1)
  • 周一律师

    月帮助804人

    回复于2023-12-26 01:58:24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 有关于欺诈认定,自行对照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31*****253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