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8月14日入职,入职签的劳动合同中说明到11月14日转正,但是其中写着公司有权根据员工工作情况延长试用期到6个月,然后在11月时我们提交了转正申请,一直到现在只是口头说明已经通过了,说工资加了500社保要1月份才交,可是我们11月的薪资没有提,社保还没交,然后在12月20日我向公司询问我在12月26日辞职是根据试用期提前三天离职还是根据正式员工得提前一个月离职,被告知已经是正式员工得提前一个月。那按这种情况我这算是在试用期还是算正式员工了呢?
广东省-广州市
劳动争议
2023-12-20 13:3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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