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郑女士是北京某公司的一名文员,周一到周五为正常上班时间。由于刚刚在北京买房,经济状况压力大,郑女士经常利用周六、周日时间在社会上兼职。2016年春节后,经朋友介绍,郑女士到一家购物中心兼职从事导购工作,兼职时间为周六、周日或节假日。 2017年12月24号,郑女士在工作期间与客人发生争执,结果被客人投诉到购物中心。购物中心以郑女士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双方的兼职关系。由于对解除兼职的事由不认可,郑女士将购物中心诉至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要求认定与购物中心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

陕西省-西安市 劳动争议 2023-12-18 17:12:19
用户:186*****362
律师回复(2)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37人

    回复于2023-12-18 17:13:21

    可以申请的,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342人

    回复于2023-12-19 19:43:06

    你好,如单位证明员工存在违法违规,可以解除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6*****362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