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3年8月多有个电话打给我告知这边招相关我专业的岗位可以来面试,当时我还在另一家公司工作,还未离岗,但是上一家的岗位我不太喜欢,听到有对口专业的岗位还是想试试的心里,8月底入职这家燃气公司,后面开始说三个月的试用期,但是11月份杨总告知考核没通过为由,说延长多一个月试用期继续考核,因为同一家公司不能签俩次实习合同,杨总就让我签署另一家公司的实习合同,延长试用期时间为11月28号到12月28号。让我12月25号左右时间继续考核,结果12月14号下午告知我,经过这个月领导们对我的考察还有能力的总结觉得我不适合这份工作,让我看是提前离职还是到期就走。而且上班天天PUA我。这样是否可以劳动仲裁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
劳动争议
2023-12-15 08: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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