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睿智食品有限公司的人事部经理叫我到办公室让我签署同意延长试用期一个月的合同,被我明确拒绝后打印考核表给我打分56分,考核表没有我的签名,有人代签,期间我完全不知情,在他打印考核表之前我们部门经理已经上交过一次考核评分合格的表,被公司藏起来,后以我不愿签署同意延长试用期合同和考核评分过低为由在12月12日解除与我的试用期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也没有我的署名,本人没有授权且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在合同上代签名字是否属于违法行为,部门经理和人事部的考核评分哪一份有实际效用,我正常上班没有出现任何问题被公司直接发解雇通知书辞退,什么合同都没有,请问这个我应该怎么维权
广东省-东莞市
劳动争议
2023-12-13 15: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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