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相亲认识,订婚后怀孕,因发现对方征信问题,至今未领结婚证,现在是婚礼后23天。女方父母给的陪嫁和女方工资存款,女方今日买了一套房,房贷10年,男方首付房贷均为出一分钱。目前共同居住在女方婚前房产里。共同生活期间,出去吃饭,采购,以及水电费均女方承担,男方未出一分钱。男方上周五转过600,后以
培训为理由,十分钟后女方转回600,并借给对方200,共800。除此之外,再无一分金钱往来。如果女方现在想要分手,房子和孩子,是否要分给男方。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3-12-12 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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