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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月13日我的车在南京雨花台区孙家社区附近一个公共停车位上停放的时候被一起交通事故波及,一个货车撞到一个骑电动车带小孩行人后碰到我的车当时交通责任判定书我无责,现在行人追加我为被告,说交强险无责限额下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让我在本月二十号去南京参加诉讼,我现在在河南是必须要去么

河南省-许昌市 交通事故 2023-12-10 21:30:20
用户:137*****727
律师回复(3)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520人

    回复于2023-12-10 22:12:22

    最好去 ,向法官提交你交强险的缴费凭据 ,这样你就不用承担任何责任的 ,无责最多就承担一万元的赔偿 ,都是由交强险保险公司承担的 ,我说这一万元是最多承担 ,还有可能不承担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 回复于2023-12-10 22:44:02

    可以不用去,无所谓保险公司赔偿,你啥也不用管的。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335人

    回复于2023-12-11 10:05:03

    你好!积极应诉,否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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