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1,本人于2023年12月7日11:46通过闲鱼和微信APP与揭阳人刘月臻(联系电话)协商一致,以4588元购买他一辆二手摩托车,对方自称是营业摩托车出租销售行业,并承诺摩托车是他个人所有,车牌号码:粤VKS441,我于2023年12月7日20:22通过微信支付了588元订金,然后相约见面进行验车,对方同意验车结果与他所描述不一致的可退回订金,对方在前往见面地点途中多次要求我支付油费未果,将我微信和电话拉黑,我当晚到公安机关报案。 2,对方失踪至今未联系上,现我寻求法律援助。 3,希望通过法律手段,追回订金并让卖家受到应有的惩罚。

广东省-东莞市 侵权维权 2023-12-10 19:22:34
用户:189*****773
律师回复(2)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656人

    回复于2023-12-10 19:27:36

    只能去法院起诉 ,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27人

    回复于2023-12-11 09:58:39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89*****773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