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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就是二十多年前我丈夫的弟弟的工作单位有购房福利,我丈夫就想用他弟弟的名义去买这个房,这个买房的钱是我丈夫出的,花了六十多万。但是当时买的时候房产登记的名字是登记在我丈夫的弟弟名下。前年我丈夫去世了,我们之前也一直没过户房子,现在我们想拿回这个房子,但是我弟弟不愿意了,他们要我们给他们过户补偿,怎么办。而且我们之前买房子的时候还听了一个邻居的建议,签了一个合同 有说过户的时候不用给他们过户费和购房名额转让的钱,那现在怎么办,如果我告的法院的话会把房子判给我吗

湖北省-武汉市 其他 2023-12-07 15:22:22
用户:182*****515
律师回复(2)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3184人

    回复于2023-12-07 15:25:50

    不会 ,因为我们国家法律规定 ,不动产登记在谁的名下就是谁的 ,登记在你丈夫弟弟名下 就是你丈夫弟弟的 ,但是 ,购房款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你完全可以起诉要求返还购房款 ,并要求对方承担占有资金期间的利息 ,另外一点 ,你说你们之前签了一个合同 ,从你的描述来看 我前面的回答应当是没问题的 ,但最好能看到你的合同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99人

    回复于2023-12-07 16:13:51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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