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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这样的,我因为一门科目没过,而拿的结业证,这门科目重修就可以换毕业证。 并且在老师的帮助下,明年的重修我今年就按补考的形式考过了。 理应在12月通过一次学校高层开会来获取毕业证。 但是,我们教务处老师玩忽职守,没有关注这个事,她本以为是12月开,于是一直没有上心,结果现在才知道11月这个会已经开过了,因此我还得等到明年六月,六月呀! 我觉得这就是她的失职!但是她的意思就是,帮助我提前考试的是她,所以我本来就不能今年拿证,所以她没有错。 以及,她似乎觉得这件事情上,只是老师尽量帮学生,而不是职责和义务,我被反将一军。 但我思来想去我还是觉得不对,身为老师,难道不应该在这些事情上负责吗

湖北省-宜昌市 其他 2023-12-07 09:36:42
用户:158*****939
律师回复(1)
  • 刘毅律师

    月帮助46人

    回复于2023-12-07 09:40:04

    老师存在一定过错,您的诉求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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