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上周六,被属区分局警察上门,传唤至分局,出示一个黄色网站上的视频,男主角是我。该视频是2021年拍摄,用的女方手机,然后被别人传至网站上。该网站我从未登陆过后来又分别传唤了女方和疑似上传视频的人(两人由我供求后警方查找到的),然后录了笔录,扣下手机说要进行数据采集,就让回家了。 疑问:我的手机里有部分淫秽视频,和qq聊天记录、群聊等,有给其他好友发送过淫秽视频,会不会被采集并认定传播淫秽物品。

吉林省-长春市 其他 2023-12-05 17:02:20
用户:177*****657
律师回复(3)
  • 谢福金律师

    月帮助28人

    回复于2023-12-05 17:04:43

    如果数量少,就不会,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145人

    回复于2023-12-05 17:04:44

    请问数据泄露了吗?你好,。 可以提供处理思路。

  • 吕帅豪律师

    月帮助1人

    回复于2023-12-05 22:23:25

    你好,不排除这种认定,建议你委托律师介入

免费发布咨询,快速获取律师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
帮助

我的订单

联系客服

关闭

恭喜你!

获得咨询现金券

可用于深度咨询律师
正在追问律师
发送(剩余0次)
正在回复177*****657
发送
检测到您的本次回答存在暴露个人联系方式行为,继续提交该内容会转入人工审核,一旦审核成立您的账号将被系统锁定。是否继续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