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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男方在2018年2月举办婚礼,一起生活一年后于2019年2月领取结婚证,后又一起生活至2021年2月。2021年2月至今两人分居,没有一起生活,现本人起诉离婚,对方想要退回彩礼,请问根据法律要求,是否会判退彩礼给男方。

甘肃省-张掖市 婚姻家庭 2023-12-05 11:20:06
用户:153*****109
律师回复(4)
  • 罗明镜律师

    月帮助98人

    回复于2023-12-05 11:23:05

    你的这种情况,已经领证了且在一起共同生活了,按照法律规定无需退还彩礼。

  • 张永辉律师

    月帮助7人

    回复于2023-12-05 11:24:33

    这种情况不会再退彩礼了

  • 回复于2023-12-05 11:28:47

    关于您的问题,应该分析各种情况。单纯从你描述情况来说,给不了具体的答案。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原则,建议您有针对性的一对一询问,王律师。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29人

    回复于2023-12-05 11:33:57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经登记结婚的,须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结婚后没有同居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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