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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彩礼问题 双方结婚前,女方有过不想结婚的想法,后来又后悔。因此,没有给彩礼就嫁过来了。结婚两月给了五万,还剩10w,现在结婚才几个月,女方因为总是闹离婚,怀疑有骗钱的问题,因为总是无缘无故的闹矛盾,还砸东西。现在又要钱了。 我们男方这边因为不放心打算签一个协议,大概内容是:把钱给女方,但是女方嘚保证不能找事离婚。如果女方提出离婚,彩礼归还给男方。 这种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湖北省-武汉市 婚姻家庭 2023-12-02 09:01:40
用户:152*****268
律师回复(6)
  • 回复于2023-12-02 09:02:11

    你好,无效,结婚和离婚是自由的

  • 曹磊律师

    月帮助72人

    回复于2023-12-02 09:04:41

    你好,这个是否离婚不能够作为协议约定事项,但是约定离婚返还彩礼,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 任淑萍律师

    月帮助229人

    回复于2023-12-02 09:07:34

    您好,不给彩礼就行。退彩礼有条件。一是没有领结婚证,二是,领了结婚证,没有共同生活。三是,

    律师回复2023-12-02 09:07:54
    三是,给付彩礼导致经济困难,
  • 阙彦清律师

    月帮助5人

    回复于2023-12-02 10:21:41

    你好 该协议约定属于无效约定

  • 刘蓉律师

    月帮助2366人

    回复于2023-12-02 12:48:32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使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5条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已经登记结婚的,须提供证据证明登记结婚后没有同居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否则要求返还彩礼一般不予支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 时龙律师

    月帮助3514人

    回复于2023-12-02 13:05:46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顺手给个五星好评,最近已接触多起类似案件,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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