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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邯郸交警】您于11月29日,在中国河北省邯郸市复兴区化林路街道丛台西路发生交通事故,经民警认定,您无责任,文书编号为0002678。对方张小龙,全部责任,联系方式。如您对认定有异议,可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您可通过he.122.gov.cn或“交管12123”APP【网办进度】查看事故详情。【复兴一大队】
2.目前个人受了轻微伤,并遵循医嘱进行为期五天的休息。
3.保险公司回复我称,拒绝赔付五天请假期的误工费,仅声明会支付三百块钱人民币赔付,这是否合理?
河北省-邯郸市
交通事故
2023-11-29 20: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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