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在上海租房,11月15日已将房屋交付给房东。有她委托的中介写给我的交房证明。上面写了家具家电损坏和房东协商,七天内将剩余房租,押金,费用退还。
2. 现在房东列出了维修墙壁、更换厨卫柜门、灯泡、马桶盖子、保洁等费用清单;以要更新家具、家电为由,不予以退还(一共45800元)。
3. 我的疑问是租房的正常损耗和折旧,有规定吗?家具有规定吗?厨卫柜门、马桶盖子、灯泡、家电(超过10年了),是不是可以算正常损耗?还有她刷墙用了最贵的涂料,180平的房子10000块钱,正常吗?她真的不退换费用我找哪里投诉呢?
上海市-市辖区
合同纠纷
2023-11-22 19:4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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