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就是员工平时正常上班,本月有三次上班忘记了打卡,公司以规章制度如以下:(一个月内,第一次不打卡不造成后果可以向公司说明,必须当天钉钉申请补卡,过期无效,否则扣50一次;一个月内从第二次不打卡开始处罚如下:简单说就是扣你半天全额工资另外再扣100块全勤再加50块,举例说明:你一个月拿9000,应打卡30次,每天300,那就是从第二次开始扣你150+100+50=300一次)公司以改规定扣除员工七百多工资,请问是否合理,能不能找公司追回次罚款
广东省-广州市
劳动争议
2023-11-21 23: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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