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八月录取为教师编,十月与教育局、编制所在学校签订教师聘用协议,有一年试用期,可是现在想离职,不知道要不要付违约金?
具体协议条款如下:
第八条 乙方承诺
乙方承诺五年内不申请调离XX县教育系统;三年内不申请调离甲方初次安排的编制所在学校,若违反该承诺,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叁万元(¥30000.00元),且甲方有权将乙方的违约情况计入乙方个人征信档案,通报给其他国家机关或单位。
第九条 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广东省-惠州市
合同纠纷
2023-11-19 2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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