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问下,我与长沙银行签订的信用卡合同纠纷,说约定了裁决书送达我户籍地即生效,但我核实户籍地未收到过裁决书,仲裁委员会仲裁期间也未联系过我,虽然我电话号码有变,但我的工作地址和紧急联系人的电话都没变,仲裁裁决后就到我户籍所在地强制执行,冻结我所有账户了,户籍所在地的法官联系到我才知晓有仲裁一事,后面和银行协商好还款方案,但我没有参与过仲裁协商事项,仲裁委员会的相关人员也从未联系过我,银行要求我承担仲裁费,想咨询下这块是否合理呢?最近几天我都有联系仲裁委员会负责我这个案件的秘书,打电话也不接,不知该如何是好。
湖南省-长沙市
合同纠纷
2023-11-17 09:4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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