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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请问下,我与长沙银行签订的信用卡合同纠纷,说约定了裁决书送达我户籍地即生效,但我核实户籍地未收到过裁决书,仲裁委员会仲裁期间也未联系过我,虽然我电话号码有变,但我的工作地址和紧急联系人的电话都没变,仲裁裁决后就到我户籍所在地强制执行,冻结我所有账户了,户籍所在地的法官联系到我才知晓有仲裁一事,后面和银行协商好还款方案,但我没有参与过仲裁协商事项,仲裁委员会的相关人员也从未联系过我,银行要求我承担仲裁费,想咨询下这块是否合理呢?最近几天我都有联系仲裁委员会负责我这个案件的秘书,打电话也不接,不知该如何是好。

湖南省-长沙市 合同纠纷 2023-11-17 09:48:52
用户:177*****689
律师回复(1)
  • 阮添涯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3-11-17 10:29:38

    仲裁那边送达应该都有记录,你可以去查一下。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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