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11月18日入职公司钜融(下称在职公司),并在2018年4月提供了本人三个技能证书给公司使用。在职9年多,因公司业务需要,要求本人多次签订与在职公司关联的公司(详见社保记录),2021年5月后因在职公司决策需要要求本人与第三方劳务公司智唯易才(下称外包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本人、易才、钜融签订了三方协议,协议工作年限连续累加计算。但是劳务合同与第三方协议至今为止也并未给回本人签收并拒绝。2023年10月31日在职公司通知我,外包公司跟我解除劳动合同,并已发解除合同通知短信通知我,需要我与在职公司关联公司和观公司(下称和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和观公司给出我的劳动合同与以往的劳动
广东省-广州市
劳动争议
2023-11-14 19:4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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