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的问题发生在今年2023年8月,在江苏连云港,我们公司需要派我们员工出来实习,一开始安排的今年8月21日至10月20日,实际出来实习的时间是8月26日,在出来进行实习工作之前公司要求我们签一份培训协议书,这份培训协议书上面只写了培训时间,关于违约金和服务期限都是空白的,然后让我们签字,我也在上面签字了,公司说等实习结束以后再重新填写违约金额。就是现在已经过了10月20日了,在上个月我们得知公司对我们出来实习培训做了时间上的延长处理,延长到了12月30日。现在我的诉求就是我想中途离职,这个只签了名字的合同生效么?要是离职这个违约金公司会不会管我要特别多啊,因为我怕公司在合同上面乱写。
江苏省-连云港市
劳动争议
2023-11-12 19: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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