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在未与员工提前沟通的情况下,直接对员工进行岗位调整,将员工从主管调整为专员,并直接以邮件的形式发布了全员通知,内容如下:为适应集团公司战略发展需要,进一步提升运营管理效率,经集团公司党委会(党委纪要【 2023 】第11次会议决议研究同意,决定对集团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岗位进行调整优化岗变薪变,OA 、报销、EHR等系统及企业微信的基础数据更新由综合管理部与人事党群部同步调整,调整部门尽快安排调整人员工作移交。调整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
2、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如果30天内员工没有提出异议,公司降低员工工资是否合法?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能更好的保护自我的权益?
湖南省-衡阳市
劳动争议
2023-11-11 15:4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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