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3日,我丈是水电工,和另外一个刮腻工同被一个包工头雇用干活,在干活儿现场,我丈夫在不知道腻工蹬的架子没上任何防护安全设施的情况下,看他刮腻子探不着远处,随手帮忙往前挪动了一下架子,结果腻工从架子上跌下来,造成脚后跟骨折,我丈夫在医院照顾了腻工15天,各项费用花费了8733元,后腻子工将我丈夫、包工头、包工头的上司,共3人起诉到法院,法院现监定是十级伤残,法院下达传票2023年11月24日开庭,腻工现在向我们三方索赔各项费用I5万。法院传票下了三次,前两次包工头及其上司都没有到法院,说不赔偿。请问我丈夫在开庭现场,有没有权利拒绝腻工提出的不合理赔偿?我丈夫大约得赔多少?多谢了!
山西省-大同市
劳动争议
2023-11-10 09:45:29
用户:185*****7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