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今年2月3日酒后骑电动车撞倒一位路人。对方颅骨骨折、脑出血。在县医院进行治疗,2月26日出院。病例分型为一般,总的治疗费用1.4万
我期间探望6次以上,垫付医药费6500元,还给过对方700元现金。因为对方不停要钱,我停止垫付医药费,告知对方出院后一起赔偿
结果对方出院后去武汉、杭州等地多家医院住院进行康复治疗
今年5月我父亲表示包括医疗费可以赔偿2万元,对方不同意,扬言要十几万。我们让对方起诉,对方一直没有起诉
11月7日,对方电话告知我,经过在杭州的康复治疗,目前已经康复。医疗费用已经达到十几万,准备起诉
我想知道应诉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以及法院会不会要求我们赔偿十余万医疗费
湖北省-武汉市
交通事故
2023-11-08 17: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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