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标的金额如何去计算?
如题,例如,在诉讼终审判决结案之后,原告原诉求是要求被告赔偿原告1000,经法院判决被告赔偿800,外加诉讼费25(判决书声明被告承担费用),被告理应赔偿原告825,那么在申请执行的时候,标的金额应该填写多少?怎么计算?
如果在判决书生效期间,被告未履行义务,那么,“延迟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可仅主张该事项而不自行计算具体金额”的意思是说标的金额只用考虑原本应当标的金额,而不用包括加倍赔付延迟履行的额外费用吗?(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
麻烦好心人详细解惑,拜托了
广东省-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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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7 20:5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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