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 在大唐辣妈选择了减肥机构交了9568元,缴费时问了商家说因个体差异疼痛,可是在做的时候痛哭一个小时,简直痛的死去活来,导致一星期胃部不适,目前我只去了两次,需要要求商家退款。商家不退,说是交了钱哪有退的道理,后面又跟我说是只退现金4000,另外4000按照她们给我搭配产品4000,总额退款8000。我就做了2次服务,就要收我1568元。收费合理吗,对方未给出明码标价的服务,也未签订合同退款的具体数额,缴费时也未开发票,现在要求商家补开发票,商家说要消费者做完才能给发票,这样合理吗?
广东省-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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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07 18:4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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