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北京海淀区一个外包公司,在23年10月24日接到通知,驻场公司需要裁退人员,然后外包公司一开始说没有项目了只能按裁员赔偿。
我是20年3月30号入职的,当面通知完我之后在这期间经历了一次面谈,人事说公司给不起n+1,我就综合考虑只要n就是4个月工资。
今天11月1号又一次面谈,我还是保持n,然后人事和老板沟通了一下还是给不了,说只能给2个月或者不到3个月那个意思,我说那就明天开始走仲裁手续。
刚刚人事回复我说又跟领导说了一下,领导说要开一个新项目需要我这样的技术,然后说让我等一段时间,说是让我短期休个假然后听安排。
我的问题是我现在还可以拒绝然后继续走仲裁吗?
北京市
劳动争议
2023-11-01 18: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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