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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对方合同到期了,但是我还继续在对方公司工作,对方要求降低劳动报酬为由才和我签署劳动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两条规定,我是否可以主张N+1的赔偿,对方已经明确在微信上表示不要我工作了,但是后续我给对方发了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函,如果要不到N+1是否可以主张2N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 其他 2023-10-31 09:11:44
用户:181*****725
律师回复(3)
  • 张菁律师

    月帮助28人

    回复于2023-10-31 09:24:37

    到期多久了?具体情况可以来电详细沟通。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2619人

    回复于2023-10-31 09:51:49

    你的理解是错误的 ,首先 ,合同到期以后 单位继续用工 没有续签合同 ,那么从 合同到期之日起一个月内 ,单位应当补签劳动合同 ,如果没有补签 ,合同到期一个月以后 ,单位需要继续支付你双倍工资的 ,第二 ,合同到期以后 如果没有续签劳动合同 ,那么 合同继续履行 ,单位无法定理由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属于非法解除 ,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也就是你说的2n,第三 ,至于你每天工作时间是否超过八小时 ,是否有双休日法定假日 ,那根据你具体的劳动情况,以及你能提供的证据情况 来确定 ,第四 ,可以要求支付年假工资 ,第五 ,仲裁的时候要求确定入职时间和离职时间 ,仲裁裁定下来以后 ,拿着仲裁裁定去投诉五险一金问题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216人

    回复于2023-10-31 10:08:40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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