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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6至9月被广东汕头市一女的在佛山诈骗累计约30万元,初始是因为做口罩生意,后期又以佛山一城中村改造工程项目合作理由。9月份在佛山南海区桂城派出所被立案,由于疫情原因,办案人员更换等等拖延,该女嫌疑人被取保候审,于2023/3月解保,派出所说证据不足,本人有其亲笔签名和盖手印的承认诈骗书及涉案金额,有各种转账记录明细及理由,有以合作做服装直播的合同等所有书面证据,却不足以法院判决,非常难以理解。希望律师能帮忙,谢谢。

福建省-厦门市 其他 2023-10-28 15:01:06
用户:136*****686
律师回复(3)
  • 张扬智律师

    月帮助90人

    回复于2023-10-28 15:02:03

    这种情况你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司法监督,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回复2023-10-28 15:02:12
    如有其他疑问,可电话或一对一咨询我,以便更好维护您的权益。
    律师回复2023-10-28 15:02:21
    本律师就是厦门的律师,你可以把相关的材料发给我看一下。
    律师回复2023-10-28 15:02:45
    本律师就是厦门的律师,可以把材料发过来看一下。
    展开全部3条回复
  • 龚永青律师

    月帮助87人

    回复于2023-10-28 15:02:55

    法院具体怎么处理的呢?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176人

    回复于2023-10-28 15:23:20

    你好!涉嫌诈骗的报警处理。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律师回复2023-10-28 15:23:52
    你好!不立诈骗案的话以合同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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