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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杭州市钱塘区民营企业工作1年近2个月,月薪32000元(合同里是按照32000*60%签订的)。去年发了15薪(因为是2022年9月15日入职的,年底按照3薪乘以系数给的年终奖)。 上周突然收到人资通知,让我自己离职。给我休假一个月,然后自己主动离开。我不同意,要求n+1,即2.5个月的赔偿金。人资表示杭州市的平均工资为7000多, n只能按照3倍赔偿金而不是我过去12个月的平均工资。没谈妥。 想要咨询下: 1.是否真如hr所说,我的n只能按照杭州市平均工资算; 2.如果后面没谈妥走劳动仲裁我是不是可以要求2 n; 3.后面怎么跟hr和老板谈能够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权利。

浙江省-杭州市 劳动争议 2023-10-28 12:42:43
用户:153*****939
律师回复(4)
  • 户建忠律师

    月帮助2人

    回复于2023-10-28 13:07:53

    不是按照平均工资,2n恐怕不行,委托律师谈判

  • 回复于2023-10-28 13:18:56

    你好,不是平均工资,可以去劳动仲裁

    用户追问2023-10-28 13:20:27
    那是杭州市平均工资的3倍算的吗?
  • 李鹏律师

    月帮助3人

    回复于2023-10-28 15:35:19

    需要律师可以详谈沟通细节,具体见面聊把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050人

    回复于2023-10-28 19:11:43

    你好!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有其他疑问可点击头像电话咨询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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