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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父亲69岁,再婚10年,当时买房产一处,房本写的是我名,同时并立有公证书一份,其中内容:1、拆迁款买房子一处赠与女儿,若女儿没尽到赡养义务有权收回房屋,2、老太太总有居住权直到去世,现在父亲生病需要卖房子治病,我需要签订什么手续能拥有房屋的处置权(卖房),还有公证书中的第一条我父亲能随时收回房屋吗?谢谢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其他 2023-10-28 11:19:59
用户:150*****808
律师回复(3)
  • 朱绵绵律师

    月帮助153人

    回复于2023-10-28 11:28:16

    因为房产证上写的是你的名字 所以你直接可以处置 ,

    用户追问2023-10-28 11:30:31
    老太太拥有居住权,她不同意情况下可以卖吗?
    律师回复2023-10-28 11:33:49
    是可以出售的 但有个问题需要保障 居住权,可以和父亲签一个协议书 解除居住权
    用户追问2023-10-28 12:23:19
    当时我和我父亲办的公证,父亲去世后老太太享有永久居住权,现在解除居住权只和父亲签订就生效吗
    律师回复2023-10-28 13:40:55
    有没有办理居住登记。。。
    展开全部4条回复
  • 伍斯恒律师

    月帮助55人

    回复于2023-10-28 11:32:56

    登记是你的名字 没有共有人 可以直接处置

  • 薛晓波律师

    月帮助132人

    回复于2023-10-30 09:22:39

    房屋登记没有其他人民资可以直接处置。要避免未来纠纷,需要获得父亲同意,并解除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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