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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的工作制度是上四天班,休两天,(排班制:两天是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两天是晚上八点到第二天早上八点,然后休息两天)每天12小时,但是公司一个月只能给36小时加班,这样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如果违法,我是否能以此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合理的赔偿金。

湖北省-武汉市 劳动争议 2023-10-26 19:42:45
用户:152*****858
律师回复(3)
  • 蒋博律师

    月帮助158人

    回复于2023-10-26 19:47:18

    可以依法主张 自己的权利,但要准备好证据

  • 回复于2023-10-26 20:32:22

    你看啊 你这么计算 ,等于是你六天上班 48小时 ,一个月 ,上班240小时 ,按照我们国家法律规定 ,员工每天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 ,每周四十小时 ,每月是21.75天 ,20.75天乘以8=174小时 ,那么你上班是240小时 减去174小时 ,一个月加班时间是 66小时 ,所以需要有66小时的1.5倍工资 ,这里没有计算你双休日的双倍工资 ,因为那需要推算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律师回复2023-10-26 20:32:52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同时要求补发相应的 加班费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937人

    回复于2023-10-27 12:06:43

    你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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