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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昨天通知我23年10月17号是工作的最后一天,我是从23年9月26日开始停职的,辞退我的原因是之前做的项目是部门领导安排给我们的,公司并不知情,领导的这种做法浪费了公司资源,但我是基层员工,只是按领导要求工作,所做项目都是在公司办公场所和电脑上完成的。但公司认为我们是违反公司规定,辞退并且不给任何赔偿。请问公司这样做合理吗?离职证明到现在为止还没有给,说是还在走流程当中,这样是否合理?

广东省-深圳市 其他 2023-10-26 11:44:24
用户:189*****980
律师回复(2)
  • 郭小锋律师

    月帮助124人

    回复于2023-10-26 11:51:26

    不合理,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 林延东律师

    月帮助7人

    回复于2023-10-26 12:08:43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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