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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一楼盘购买房产,临近交房时才发现一楼入户门旁是个公共厕所,在此前有询问楼盘销售人员,但并未他们提前说明,开发商也没有在沙盘中标注公共厕所字样,亦没有在售楼处公示《建设工程实施要求》,审批的规划进行布局,在未通知业主的情况下,擅自将小区一楼住宅改造成了物业门面办公室及公厕,更让人无法容忍的是他们将自己办公室内的门给封了起来,并且将公厕门开在了我们住户一楼的入户大门旁,请问这是否属于虚假宣传、违约建筑?

广东省-汕尾市 合同纠纷 2023-10-24 17:40:25
用户:134*****630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3-10-24 17:45:56

    这个不一定的,我可以帮你解决这个纠纷,有需要联系我。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9人

    回复于2023-10-24 21:13:50

    ∵你这个问题很难解决的 ,从你的描述来看 不属于欺诈 ,哎呀 ,但以我的能力又拿不出 切实有效的解决问题的办法 ,那我就不多说了 ,不做解答 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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