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17号,广东省广州市
现在入职一家公司,公司要求培训12天,无薪资培训,然后入职之后每个月要扣除1000元费用,扣12个月,后续发现公司算是一个类似培训机构,培训12天之后,给你安排到其他公司去上班,就算不在他安排的公司,每个月也要支付1000元给他们
现在培训了3天左右,我想走人,现在他们说要赔付4000元的培训费给他们才可以离职走人
面议的时候问过是没有违约金的,微信上也有记录,现在他们说不赔违约金,要赔付培训费,可是我入职的这家公司,不是算是入职培训嘛,现在怎么要我赔培训费,而且签的合同他们也没有给我,一直扣押着,我无法查看
请问一下这种情况怎么维权,进行离职处理
广东省-广州市
合同纠纷
2023-10-18 13: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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