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法院】【白云区人民法院】被害人:
你好!我院受理的(2023)粤0111刑初394号王振伟盗窃罪一案,已于出判决,判决结果为:
一、被告人王振伟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二、追缴被告人王振伟的违法所得,发还各被害人;追缴的财产不足以清偿被害人损失的,责令被告人王振伟向各被害人退赔,退赔数额以本判决查明的事实为限(其中退赔被害人戴利雄6984元、詹瑞荣1638元、刘平洋1168.73元、赖海雄2730元、袁南城2821元,以人民币计)。
如需领取判决书,请提前电话联系。联系人:黄助理,联系电话:020-83008060.
请问我该找谁拿退赔金额?
广东省-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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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16 21: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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