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3年4月19号当日入职北京信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大兴分公司,入职前后均无试用期合同,当时口头答应月工资每月5000包吃包住但当月为试用期薪资按照百分之八十发放,前期工作简单但由于新小区事情比较繁琐日常需要加班,但是均少报一部分原因是能力欠缺只报了一个特殊情况加班和中午工作未休息的加班。
前四个月均未签订劳动合同,本人有问过合同的事情 但也均没有实质的合同拿给我们,在本人工作第五个月的时候公司提出签订劳动合同,当时合同只给一份并且内容繁多,还有工作要处理,本人要求带回去详细阅读,公司领导同意后也允许我带回考虑,但于工作第五个月满月之际领导提出不签订合同就写保证说明,说明在公司
北京市
劳动争议
2023-10-10 22: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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