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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合肥 男方是婚前拆迁房目前房产证还未下来,如果我们婚前办理房产公证按比例划分赠与女方,等房产证下来后在添加女方名字,请问这种情况如果以后离婚男方还能收回房产吗?房产应该如何划分?

安徽省-合肥市 婚姻家庭 2023-10-09 13:23:31
用户:182*****176
律师回复(4)
  • 王建宇律师

    月帮助5996人

    回复于2023-10-09 13:28:46

    第一个问题 ,婚前男方的拆迁房 ,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即使办理公证手续 ,因为房产证没有下来 ,不能证明男方的财产 ,也就是不能证明房产的归属 ,所以公证也是无效的 ,第二个问题 ,如果房产证下来以后 ,添加了女方的名字 ,那么 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离婚之后需要平分 ,第三个问题 ,如果已经添加了女方的名字 ,离婚的时候 女方拒绝返还 ,那么是需要平分的 ,不能划回男方个人所有 ,换句话说 ,产权证下来以前 ,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加上女方名字 以后 ,属于共同财产平分 ,你还有什么需要了解的 可以联系我 ,我是在听讼平台为您服务的专业律师,您可以电话或一对一的联系我 ,详细沟通问题、我可以为您提供专业法律研判、以谋求最佳合法权益。

  • 丁万昌律师

    月帮助85人

    回复于2023-10-09 14:15:25

    你好,不可以的,公证的话相当于把房子赠与女方部分,我是合肥律师,可以点击头像一对一咨询给你提供解决办法

  • 刘蓉律师

    月帮助4426人

    回复于2023-10-09 15:34:35

    你好!加上名字的可要求分割。

  • 时龙律师

    月帮助10182人

    回复于2023-10-09 18:23:19

    你好,有协议的需要以协议约定为准,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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