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亲受私人渔船雇佣,承担出海打渔工作,没有签订劳务合同,23年8月16日在海上打渔期间突发热射病。
2、人已抢救过来,经过治疗,于9月16日出院,虽然没有外伤,但是多个器官受损,医生说影响以后工作、劳动。心脏受损,以后生活中需要长期服药。
3、诉求:
1)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可以索赔哪些项目以及赔偿标准是多少?
2)赔偿需要哪些资料?
3)目前就医发票、出院小结原件都被渔船老板拿走,无法要回,还可以要求赔偿吗?
4)没有就医发票、出院小结,应该走什么程序进行索赔?
上海市
劳动争议
2023-10-08 16:5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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