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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从七月份的工资开始拖欠至今。 2.社保从九月份开始欠费,导致生病无法医保报销。 3.公司七月份变更过一次劳动合同主体,但至今未收到变更后新公司的工资发放,如果申请赔偿是按照第一份合同主体的在职时间去申请 还是要以第二份为主体去申请? 4.每周六周日都会要求上班,这种可以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吗? 5.综上所述可以直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直接不去公司吗?

江苏省-南京市 劳动争议 2023-10-08 14:18:20
用户:186*****886
律师回复(2)
  • 曾金峰律师

    月帮助14人

    回复于2023-10-08 14:24:44

    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可以准备书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书

    律师回复2023-10-08 14:24:50
    我是南京律师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577人

    回复于2023-10-08 20:01:21

    你好,不合法,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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