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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上班时间为13-21:30,大小周休息。现在通知周六周日上班时间改为10-21点,月休5天,底薪不变,并且没有加班费。 请问现在如果按照原13点去上班的话,公司认定我迟到或旷工是合法的吗?如果公司以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金吗?

上海市 劳动争议 2023-10-06 16:19:20
用户:178*****348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3-10-06 16:20:55

    只要每天上班别超过8小时就合法

  • 时龙律师

    月帮助7815人

    回复于2023-10-06 23:21:18

    你好,不合法,可以进行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投诉举报,有需要可点击我头像对我进行1V1电话咨询,我将会给予你更全面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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