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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建地时由于我家屋后没有土地,自来水管和排污管是由村里安排,埋在隔壁邻居家的菜地下面。现由于两家关系不好,对方要求我家水管和排污管道都要拆掉,不要埋在他家的地下占用他家的土地。但我家屋后是没有土地的,所以水管根本没有地方安置。这种情况适合民法典相邻排水的要求吗。1.我们家不动水管是否合理?(事实上,也没有土地给我搬移)如果对方恶意破坏水管,算违法吗?派出所一般如果破坏水管会怎么处理?

浙江省-台州市 其他 2023-10-03 19:54:05
用户:136*****726
律师回复(1)
  • 林均律师

    月帮助3人

    回复于2023-10-05 16:34:40

    你好,这个需要用到村里的公共卫生用地问题,如果已经是新农村建设的情况下,还是村里出面处理,如果对方恶意破坏,可以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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