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向双车道T字路口,我方骑行电动车过斑马线,因为我方这边的交通灯不亮,未仔细观察,只是看到这边没有车辆通过便以为绿灯,骑行电动车通过马路。刚通过一点,对面车道绿灯起步,被机动车碰撞发生交通事故。交警说,机动车方是正常绿灯起步左转通过T字路口,我方是闯红灯通过斑马线,责任5-5分。请问是否合理?我方斑马线对面交通灯故障不亮,认定我方闯红灯是否合理?因交通信号灯不全造成事故,可否行政复议认定为交通道路管理的相关部门的责任,例如:交通设施科
广东省-东莞市
交通事故
2023-09-30 13:2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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