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一个工厂上班。由于当事人一个人做的工作量和另两个同事一起做的工作量是一样的。但是当事人的工资却没有涨,相当于一个人做了两个人的量。找了相关负责人提涨工资的事情无果后。当事人就自己把工作量的报表中的工作量加多了。相关负责人当时也没有提出意见。在一段时间后,突然在这个月扣当事人的工资。以前平均一个月七千左右,这个月扣到只剩九百多,请问这种情况可以申请保护自己的权益吗?能否返还被扣部分?能否得到法律支持?
四川省-德阳市
劳动争议
2023-09-29 08:4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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