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张某(以下称乙方)是在赞比亚务工的务工者,在中国老板的私企工作,名叫Sunshare Investment Limited(以下称甲方)。我跟这家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入职当天下了机抵达首都卢萨卡,护照被甲方扣押,然后接着签订了入职合同。在来到赞比亚之前,也曾跟公司协商能否先看下合同样本,甲方称合同是公司机密文件,提前给入职者看会泄漏公司机密文件,因此拒绝。按其合同约定不论被公司辞退还是自己辞职,都要由乙方赔偿去时机票费(约6000多人民币,工作签证费约2万多人民币,合计大概3万人民币。)如果不结清上述费用,甲方将拒绝归还乙方护照,并且禁止乙方自行离开。综上所述,乙方感觉遭受不公正待遇。求
山东省-泰安市
劳动争议
2023-09-29 02:4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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