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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初公司口头跟我说协商离职的事情,当时我不同意他们的赔偿方案,谈不拢又让我正常工作。9月26日又重提让我离职的事情,让我国庆前离职。他们的意思就是已经提前一个月(9月初)通知我,这个月工资也发了,就是“+1”了,所以现在的赔偿最多只有n。我想问问这是合理的吗,公司是否需要提前30天出具书面辞退通知,然后给我赔偿n+这30天的工资(不管我是否同意)?谢谢律师。

湖北省-武汉市 其他 2023-09-27 11:57:50
用户:132*****145
律师回复(2)
  • 回复于2023-09-27 13:45:50

    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才行,现在要赔付的是N+1

  • 刘敏律师

    月帮助144人

    回复于2023-09-27 13:46:46

    没有提前三十天告知的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提前三十天告知的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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